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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漲至1300元 暫列全國第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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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高18.6%
記者昨日獲悉,從今年3月1日起,廣東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再次上調,并由原來的5個檔次調整為4個,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3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目前為全國最高的標準。
記者昨日從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日前,廣東省政府發出《關于調整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今年3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并相應提高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記者了解到,根據《通知》規定,調整后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均為4個檔次,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3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第二類標準為110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0.5元/小時;第三類標準為9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9.3元/小時;第四類標準85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8.3元/小時,深圳市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另行制定。
記者還了解到,這次企業最低工資調整,提高幅度較為適中,全省平均提高18.6%,其中第一類提高18.2%,增加200元;第二類提高19.6%,增加180元;第三類、第四類分別提高17.3%、19.7%,增加140元。調整后大部分地區的最低工資水平接近或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第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目前為全國最高的標準。
問一:為何要在年底再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答:要留住用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歐真志表示,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切實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收入,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特別是在當前物價尤其是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為明顯和養老金水平將再次提高的形勢下,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緩解物價上漲帶來的影響,利于留住用工。他解釋,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廣東省加快轉型升級的現實需要,促使職工工資水平總體提升,可以讓職工更好地安心工作、主動工作、幸福工作,為企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這也是提升勞動者幸福感、建設幸福廣東的重要舉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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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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